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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动物诊疗机构“大洗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1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74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畜牧兽医局下文,明确全市从6月起全面启动动物诊疗许可证办理工作,从8月1日起,未按照《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标准和要求,办理新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的,一律按照无证经营进行查处。届时,将有一批动物诊疗机构被淘汰出局。

《湖北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城区开设动物诊所的场地使用面积必须达60平方米以上,至少应有1名执业兽医人员;开设动物医院的场所使用面积必须达到180平方米以上,至少应有3名执业兽医人员;乡镇行政区域内开设的动物诊疗所使用面积可放宽至40平方米和1名执业兽医人员。

此次新核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实行年审制度,每年3月底前向发证机关报告上年度动物诊疗情况,连续2年不报告诊疗情况的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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