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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质检总局:禁止从英国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15  浏览次数:367
    记者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2007年2月3日,英国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其萨克郡(suffolk)一火鸡场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为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英国直接或间接输入禽类及其产品。

    公告规定,对1月13日及以后从英国启运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来自英国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境;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英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非法入境的来自英国的禽类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公告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此前,英国部分地区发生新城疫,农业部和质检总局曾发布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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