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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13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41

 

为改善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现状、增强消费信心、树立国际形象,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国兽医协会于2011年6月12日在北京组织举办了首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高峰论坛。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农业部兽医局局长张仲秋、中国兽医协会会长贾幼陵、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才学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冯忠武、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主任马洪超、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全录等领导出席了论坛。
经过1天的探讨交流,大家一致认同,加强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应从生产环节、加工与流通环节以及法制建设环节入手,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实施的力度,强化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稳步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水平。

在生产环节,应注重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发病造成的动物生产性能下降、畜产品品质下降、饲料消耗增加、人工浪费、防治费用增加、环境损害及相关产业的经济损失就更加巨大,约为发病死亡造成损失的3~5倍。据初步统计,我国每年因猪、牛、羊、禽的发病和死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250亿元。二是加强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目前,我国周边国家还存在着禽流感、牛瘟、口蹄疫、疯牛病等疫病,随时可通过边境贸易、过境放牧、野生动物的迁徙流动等传入我国。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已经成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三是加强兽药的使用监管。最近发生的瘦肉精事件,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兽药的合理使用规范,包括合理配伍用药等;严格执行休药期和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加强监督检测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四是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监管。五是加强有机物和有毒有害金属对动物产品生产环境污染的控制。

生产环节是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工作的基础。但是仅仅具有良好的基础还远远不够,还应加强加工与流通环节的安全控制。对此,应注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全面开展动物源性食品风险分析,推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建立GHP、GMP、SSOP、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四是建立完善产品流通可追溯体系,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

为解决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中的问题,不仅需要有良好的生产环节管理,完善的加工与流通环节控制,还应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为此,在法律法规建设环节,应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健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尽快颁布《兽医法》,完善兽医职能。加快《兽医法》制定工作,从法律层面完善兽医职能已是当务之急。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未出台《兽医法》,以致兽医管理体制缺法可依,兽医执业行为无法可束,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和动物产品的质量控制。因此,加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法》,明确我国兽医管理体制,规范兽医执业行为,确定执业兽医师应有的处方、处置、出具证明等权力和相应责任,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做出明确规定等。二是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兽医和兽医行业组织的作用。兽医协会作为专业的全国性的兽医行业组织,具有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动物健康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职责,是行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中国兽医从业者与国际兽医从业者之间交流合作的窗口。充分发挥兽医协会的作用,能有效缓解政府行政资源不足,有利于规范兽医从业人员的行为,强化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系统控制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对解决目前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问题,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推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使动物源性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知法守法,监管者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等行为。

论坛历时1天,来自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的共计10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形成了《中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北京共识》,拟由中国兽医协会向相关部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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