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畜禽用药安全,确保畜产品药物残留不超标,近日,我局开展了对兽用抗菌药物在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集中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对象为各动物诊疗机构、兽用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整治内容:
一是对兽药生产企业原料购买、使用、生产、销售记录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兽药GMP规范组织生产;
二是对兽药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销售假劣抗菌药物,销售违禁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查处,对进货渠道不明的责令立即整改,并要求其建立完善购销记录;
三是加强养殖用药监管。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小区、户)和动物诊疗机构用药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对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用人用抗菌药物替代兽用抗菌药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通过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逐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兽用抗菌药物全流程管理体制。同时,还将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推行处方药制度,保证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