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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潍坊市正式启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4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752

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于2011年5月31日20:30到达我市,并迅速发往各县市区。我市第一份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0000338002号证,由潍城区动物检疫员史学君,于2011年6月1日4:00,在潍坊益康宝食品有限公司顺利签发,产品到达地点是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这标志着由农业部统一制作的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我市正式启用。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相比,有以下7个明显特点。

1.名称发生了变化。新版检疫证明名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老版检疫证明名称《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2.纸张大小发生了变化。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为16开纸张;老版《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为32开纸张。

3.适用范围发生了明显变化。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老版《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限于运出县境的动物产品。

4.纸质发生了变化。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纸质印有明显的防伪标志;老版《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纸质没有防伪标志。

5.格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和消毒证明一体签发;老版《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分别签发。

6.有效期发生了变化。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到达时效:视抵达地点所需时间用汉字填写,最长不得超过7天。老版《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到达时效:视抵达地点所需时间填写,最长不得超过30天。

7.签发日期发生了变化。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签发日期:用简写汉字填写。如: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老版《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日期书写没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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