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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动监(2011)28号 关于具有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签发权检疫员名单审核结果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316

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检疫工作的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我所于2011年3月21日下发了《关于上报具有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权的检疫员名单的通知》(桂动监[2011]15号),要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做好上述检疫员名单的上报工作。至4月30日,全区14个市已将具有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发权的检疫员名单上报我所,我所组织人员对各市上报的具有跨省检疫员签发权的人员进行审核,现将有关审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具有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签发权检疫员名单审核结果

全区14个市共上报具有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权的人员共2480名,经我所审核,符合桂动监[2011]15号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460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20名(其中没取得《检疫员证》10名,编制在预控中心的10名)。各市的审核结果详见《广西各市具有跨省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权的人员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1),具体名单已发布在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两员管理”系统,各地可登录查询具有跨省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权的人员信息。

二、要求

各市要继续做好动物检疫员管理工作,规范动物检疫出证行为。没有通过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的具有跨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签发权审核备案,并在广西动物卫生监督网“两员管理”系统公布的检疫员,不得签发跨省境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即动物A证和产品A证)。

各市如有不明事宜请与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联系人:朱贤龙,联系电话:0771-3134167。

附件:(请登录内网,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广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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