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经申请程序,县兽药GSP检查验收组成员一行4人,对林畲、嵩溪两家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达标验收。
验收组严格按照《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办法》进行,在听取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汇报后,对照《福建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逐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查验和评审。现场检查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仓库、设施、设备和企业运行状况,查阅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情况、人员培训计划、质量管理档案、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记录及台帐等情况。
检查组认为,两家企业场所和设施符合要求、机构和人员具备、规章和制度健全、采购和入库记录完整、陈列和储存规范、销售与运输达标、售后服务严谨,达到了兽药GSP验收标准,同意两家兽药企业通过GSP达标验收。
此次验收通过,加快了清流县兽药GSP建设工作的步伐,为规范兽药经营市场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确保了广大养殖户的利益。下一步,清流县将对所有兽药经营企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企业经营理念,推进兽药GSP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