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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兽药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5-0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8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工作电话会议”和“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即兽药GSP〉实施工作在巴彦淖尔市按时完成,进一步加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打击力度,4月22日至4月28日,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各旗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分组对查的形式对全市旗县所在地的93家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的经营场所、仓储条件、购销记录等软硬件设施、制度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指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予以改正,为巴彦淖尔市兽药GSP按时顺利实施做好准备。监督检查中,对经营企业所经营的兽药品种,检查组按照农业部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进行严格细致的排查,未发现“瘦肉精”等《清单》所列违禁药品。同时对查获的非法生产企业“山东山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非法兽药“安乃近”50盒、“安痛定”120盒;呼和浩特“牧益乐”饲料公司生产的无批准文号假兽药“却火健胃散”140袋;天津市牧欢饲料单碱厂生产的无批准文号假兽药“却火健胃散”58袋;假冒新疆西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兽药“反刍散”23袋;依法予以没收,并进行现场处罚。兽药管理部门将对该假兽药进行追根溯源。

经过这次分旗县互相监督检查,各地兽药监督管理部门之间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互通信息的作用,形成联网式管理态势,为严厉打击假劣兽药和违法经营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为今后全市兽药管理工作跨上一个新的台阶,保障动物食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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