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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发《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行为规范》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22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338

河南台记者报道,为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省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制定了《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行为规范》。

《规范》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生猪进厂检查登记制度,如实记录生猪来源和供货者姓名。生猪屠宰厂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发现含“瘦肉精”生猪及产品要做无害化处理,防止含“瘦肉精”猪肉及产品出厂。

同时,省商务厅要求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落实每月检查一次制度,每年要对屠宰企业进行一次年审,每次检查和年审情况要记录、签名。如果屠宰企业拒绝检查或不配合检查、年审,除采取合法的行政手段外,应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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