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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第一季度畜禽产品监测抽检全部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6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75

 

根据农业部《2011年第一次畜禽产品例行监测抽检实施方案》要求,受农业部委托,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巴彦淖尔市动监所、市农牧业局市场信息科的配合下,对临河区正弘屠宰场、民族批发市场、国泰超市及农贸市场分别进行了畜禽产品随机取样监测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采集猪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及禽蛋等畜禽产品样品共30批次,经国家农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江西南昌中心)检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这次抽检既圆满完成了农业部2011年第一次畜禽产品监测抽检任务,同时又为巴彦淖尔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长期以来,我市非常重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采取多项措施保证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地检疫,从源头保证动物养殖健康安全。加强屠宰检疫,进场屠宰、加工的动物必须标证齐全,并经过严格的同步检疫合格后才可以出场销售。加强流通监管,出入巴彦淖尔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符合相关要求,严格实施报批报检和隔离制度。加强兽药监管,对兽药经营实行严格的购销登记备案制度和诚信保证制度,严禁使用、销售违禁兽药。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动物饲养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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