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加强畜产品投入品源头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为切实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畜产品,我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青海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对2011年畜产品兽药残留国家统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所于3月30日至4月12日对我辖区内各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单位进行了饲料和猪尿的抽样工作。
在本次国家统检抽样工作中,我所共采集样品98份,其中饲料样品42份、育肥出栏猪尿样品56份。所采饲料样来自辖区内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3个饲料生产企业和西宁市城北区锴昌生猪育肥场、城中区佳昇家畜农民养殖合作社等37家生猪(家禽)养殖场的10种饲料(23个品种)和19种自配饲料;尿样均采自辖区内7家生猪养殖场。目前,该批样品已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