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医〔2011〕133号
青 海 省 农 牧 厅
关于推荐全省兽药GSP检查员的通知
各州、地、市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SP”),切实做好我省兽药GSP的检查验收工作,现需要推荐兽药GSP检查员,组建我省兽药GSP检查员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兽药GSP检查员是我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中从事现场检查验收的人员,检查员的选拔对于贯彻实施兽药GSP、做好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好兽药GSP检查员选拔、推荐工作,同时兽药GSP检查员所在工作单位领导要积极支持兽药GSP检查员参加兽药GSP培训、现场验收等相关工作。
二、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SP检查员组织推荐。兽药GSP检查员应具有兽医或兽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3年以上兽医、兽药监督管理工作或兽药质量管理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推荐单位填写“青海省兽药GSP检查员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地、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州、地、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我厅兽医局(附件2)。
三、兽药GSP检查员推荐数量。西宁市、海东地区各推荐2名,其余6个州推荐1名;各县(市)级推荐1名;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推荐4名。请州、地、市农牧局于4月15日前将GSP检查员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青海省农牧厅兽医局。
联系人:姜立红;联系电话:0971-6125442;
E-mail: qhsyj1234@sina.com;
地 址:西宁市交通巷4号;邮编:810001。
附件:1、青海省兽药GSP检查员推荐表
2、青海省兽药GSP检查员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兽药 推荐 检查员 通知
是否宜公开:宜公开
抄送:厅属有关单位,本厅厅长、各副厅长、纪委书记、首席兽医师、巡视员、各副巡视员、总经济师、总农艺师,存档。
青海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