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现代畜牧业投融资渠道,有效解决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贷款难等问题,潍坊市畜牧局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加大畜牧业资金投入力度,力争现代畜牧业资金投入每年超过100亿元,拉动畜牧业上档升级。
一、认真制定发展规划。根据潍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由市、县财政每年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3年时间,在每个县市区扶持成立1家畜牧担保公司、畜牧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构建起覆盖全市的综合性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加强信用考核评估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农户信用档案,不断扩大信贷额度,切实解决养殖场(户)贷款难问题。
二、严密组织实施运作。一是明确补贴范围。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一次性补助的方式,对注册资本在1000—3000万元、3000—5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的畜牧担保公司或畜牧小额贷款公司,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补助。
二是严格审查考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畜牧担保公司、畜牧小额贷款公司运行6个月后,方可向当地县级畜牧、财政部门递交补助申请的有关材料。县级畜牧、财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到公司进行现场初步审核验收,经验收确认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市级畜牧、财政部门;市级畜牧、财政部门接到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组成联合复审小组,到公司进行现场复审,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由畜牧、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市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划拨到公司帐户。
三是明确任务要求。财政资金补助对象应在市、县两级畜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开展畜牧贷款担保或承贷业务。县级财政要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市级财政做法,自行确定补助金额和方式,务必有所作为。
三、切实强化保障措施。各县市区畜牧、财政部门把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普遍成立了现代畜牧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项目批报、资金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联合深入有关企业的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验收、登记备案等工作,准确把握财政资金使用投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以小博大的作用,不断扩大现代畜牧业信贷规模,加强督导考核,防止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