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动物诊疗行业管理,提升动物诊疗行业水平,我委组织制定了《全省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2011-2013年),现予印发。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省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请各市将工作方案、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名单、各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11年5月20日前、2011年8月底前、每年12月底前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仇兴光,025-86263359、86263362(传真),qiuxg63@hotmail.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