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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八强化”抓好2011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3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63

一、强化投入品监管。严格饲料、兽药市场准入关,大力开展对饲料、兽药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伪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禁违规兽药及化学物质等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规范畜禽养殖用药用料行为。

二、强化疫病防控。全面强化“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工作责任制,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全面强化“有标识、有记载、有档案、有检查”措施落实,加强动物免疫标识抽查力度,确保免疫证发放率、挂标率均达到100%,免疫档案填写达到规范要求;全面强化“常年监测,突出重点,防范未然”预警机制,开展免疫效果和奶牛“两病”监测,奠定科学防疫基础。

三、强化检疫监督。严格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逃避检疫、伪造检疫证明和经营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等不法行为,加强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上市流通,严把畜禽及肉食品流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

四、强化生鲜乳生产监管。加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宣贯力度,督导奶牛养殖场户改善生鲜乳贮存等基础设施,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养殖档案;定期和不定期抽测生鲜乳,严厉打击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和违规使用抗生素的行为,保证生鲜乳质量安全。

五、强化安全监测。依托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切实做好生猪、牛羊中“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生鲜乳、饲料中三聚氰胺和畜产品药残等监测,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六、强化标准化生产。依托小区、园区建设,创建一批标准化畜禽生产基地,示范带动标准化生产。推进“三品一标”工作,加强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监管,推动绿色、有机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加强畜牧业标准宣贯,引导畜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技术规范,作为其组织生产经营的自律依据。

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保证书等方式,督导养殖场(户)、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屠宰加工场(厂、点),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八、强化泔水油提取和销售。深入贯彻《广元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试行办法》,切实规范养殖环节使用废弃泔水饲养家畜和提取销售废弃食用油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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