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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起进口猪牛羊肉有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10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89

自2011年4月1日起,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将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上述品种将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据商务部近日发布的2011年第6号公告精神,商务部将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进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抄报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每半个月一次(遇节假日顺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专栏”发布有关进口信息。

据悉,湛江口岸目前尚无肉类进口。近期,在韩国、日本、越南等周边国家,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频频暴发。我市气候冷暖反复,潮湿阴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若需进口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除了按国家法律办理日常入境检疫审批手续和入境检疫外,同时还应按公告的有关要求做好准备,严格执行公告的相关要求做好备案等进口报告管理,防止国外疫情的传入,确保群众的生命健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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