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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5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69

青农医〔2011〕16号

青 海 省 农 牧 厅

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动物疫病

监测计划》的通知

各州、(地、市)农牧局:

为及时掌握动物疫病免疫状况、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农业部《2011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2011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和规范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通过病原监测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通过抗体监测有效评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及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为科学免疫提供监测依据;定期分析评估动物疫情,把握疫情动态,科学判断防控形势,开展预警预报工作,为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应根据所辖区域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及防控情况,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探索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省级监测和地方监测相结合。省级计划由农牧厅制定下发,所需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各州(地、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监测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根据我省动物疫病流行特点,设立固定监测点,实行定时、定点、定量和定性持续监测。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监测工作,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后,分别开展一次全面集中监测工作。

三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各地要按照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按月度完成常规监测任务;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要及时开展应急监测。

四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要通过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及时评估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重点强化病原学监测,加大监测力度,通过开展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主要动物疫病病原分布情况,分析和把握主要动物疫病流行趋势。

五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开展针对性的监测,通过监测发现疫情并发布预警,将疫情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职责分工

一农牧厅主管全省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监测计划,负责制定、调整年度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实验室对重大动物疫病开展抽检。

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汇总分析全省监测数据,负责供应诊断试剂,并向省农牧厅及有关地区反馈监测信息,提出动物疫病防控建议。并重点开展全省种畜禽场抽样监测工作,负责完成月度常规监测全部样品、高致病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炭疽等动物疫病病原学样品检测及口蹄疫阳性畜、奶牛布病阳性畜复检工作,负责外来动物疫病监测送样工作。负责完成每个州(地、市)2个县(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5种疫病免疫抗体春秋季集中监测,每县每次每种疫病监测血清样品60份。

三各州(地、市)兽医主管部门依据《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州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州(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情测报站)负责完成辖区内免疫抗体集中监测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以外县(市)的监测任务,每县每次每种疫病监测血清样品60份。

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负责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市)口蹄疫、猪伪狂犬病、猪囊尾蚴病、鸡白痢等疫病集中监测样品检测工作。

四各县兽医主管管部门根据《2011年青海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完成各种动物疫病监测采样、送样、部分动物疫病抽检及省、州(地、市)免疫抗体检测剩余部分的检测工作。

五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养殖企业、诊疗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异常情况报告后,应将可疑动物纳入监测范围。

四、监测计划

全省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21种动物疫病监测,共监测208620头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41260头份,病原学监测167360头份。(详见附表)。

五、监测结果报告

一动物疫病监测结果报送

1、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月7日前将上月省级定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全省动物疫病监测结果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1-7日报送动物疫病监测月报。每季度报送一次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总结分析报告至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农牧厅,并对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和疫情发生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

2、各州、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情测报站)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于每月1~7日前将上月本级监测结果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一次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总结分析报告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在5月底前和10底前将集中监测结果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管理规范》的要求,在7月15日前和翌年1月1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下半年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于每月1~7日前将上月监测结果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一次动物疫病监测与疫情总结分析报告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监测结果处理

一农牧厅兽医局根据监测情况,组织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向全省通报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二监测中发现群体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按照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有关规定及时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三监测中发现病原学阳性的,根据病种特点按农业部有关规定或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对扑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阳性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按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七、《2011年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作为本计划的一部分,将另行下发。

附件:2010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动物防疫 监测 计划 通知

是否宜公开:宜公开

抄送:各州、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厅财务处、兽医局,存档。
青海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1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全年共监测8840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5520份,病原学监测3320份。

一监测范围

鸡、鸭和野生禽鸟。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市场、水网密集区、候鸟密集活动区和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1、月度常规监测(定点监测):在乐都、大通2县设立监测点,每县每月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30份进行检测。共采集检测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品各720份,全年累计监测1440份。

2、集中监测:在民和、平安、互助、化隆、循化、西宁、湟中、湟源、贵德、尖扎、格尔木、共和等12个县(市)分别在5月份和9~10月份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每县(市)每次集中监测采集血清样品200份,病原学样品100份。每次集中监测共采集血清学样品2400份,病原学样品1200份,全年共监测7200份。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在共和、刚察、玛多、玉树县于5月份进行一次野禽集中监测,每县采集野禽新鲜粪便样品50份进行病原学检测,共监测200份。

三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

(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判定:弱毒疫苗,商品代肉雏鸡第二次免疫14天后,鸡群免疫抗体转阳≥50%为合格;灭活疫苗,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24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二、口蹄疫

全年共监测30900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24480份,病原学监测6420份。

一监测范围

猪、牛、羊。重点对种畜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发生过疫情地区以及边境地区的家畜进行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1、月度常规监测(定点监测):在互助、刚察、河南3县分别设立猪、羊、牛口蹄疫监测点,每县每月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30份进行检测。共采集检测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品各1080份,全年共监测2160份。

2、集中监测:在民和、乐都、平安等41个县(市、场)分别在5月份和10月份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农区每县每次采集猪血清样品120份、病原学样品30份,牛血清学样品60份、病原学样品30份,羊血清学样品60份、病原学样品30份;其他地区每县每次采集牛血清学样品150份、病原学样品30,羊血清学样品150份、病原学样品30份。每次集中监测共采集检测血清学样品11700份,病原学样品2670份,全年共计28740份。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内容

猪检测O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羊检测O型、亚洲Ⅰ型口蹄疫病原和免疫抗体;
牛检测O型、亚洲Ⅰ型、A型口蹄疫病原和抗体。

四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O型口蹄疫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省级应选用本方法),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进行检测;亚洲Ⅰ型和A型口蹄疫采用液相阻断ELISA。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抗体效价≥26 为免疫合格;
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及判定

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和颌下淋巴结用RT-PCR方法检测。

牛羊口蹄疫感染情况采用非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采集O-P液用RT-PCR方法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猪颌下淋巴结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全年共监测5440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2720份,病原学监测2720份。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1、月度常规监测(定点监测):在互助、湟源2县设立监测点,每县每月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30份进行检测。共采集检测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品各720份,全年共计1440份。

2、集中监测:在民和、平安、乐都、化隆、循化、西宁、大通、湟中、贵德、尖扎等10个县(市)分别在4月份和9月份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每县(市)每次集中监测采集血清样品100份,病原学样品100份。每次集中监测共采集血清学样品1000份,病原学样品1000份,全年共计4000份。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样品监测可与猪口蹄疫、猪瘟监测采样相结合。屠宰场可采集猪扁桃体、肺脏样品进行检测。

三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方法与判定

采用ELISA方法。活疫苗免疫28天后,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免疫抗体IRPC值>20为合格,存栏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检测方法。

四、猪瘟

全年共监测5440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2720份,病原学监测2720份。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1、月度常规监测(定点监测):在互助、湟源2县设立监测点,每县每月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30份进行检测。共采集检测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品各720份,全年共计1440份。

2、集中监测:在民和、平安、乐都、化隆、循化、西宁、大通、湟中、贵德、尖扎等10个县(市)分别在4月份和9月份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每县(市)每次集中监测采集血清样品100份,病原学样品100份。每次集中监测时共采集血清学样品1000份,病原学样品1000份,全年共计4000份。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猪瘟样品监测可与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采样相结合。

三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监测方法及判定:

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或抗体阻断ELISA(省级应选用抗体阻断ELISA)。使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免疫21天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使用猪瘟抗体阻断ELISA的,抗体阳性即为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采用RT-PCR或荧光PCR方法。

五、鸡新城疫

全年共监测8640份,其中免疫抗体监测5520份,病原学监测3120份。

一监测范围

鸡、鸭。重点对种禽场、商品禽场、活禽交易市场、重点边境地区家禽进行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1、月度常规监测(定点监测):在乐都、大通2县设立监测点,每县每月采集血清学和病原学样品各30份进行检测。共采集检测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品各720份,全年共计1440份。

2、集中监测:在民和、平安、互助、化隆、循化、西宁、湟中、湟源、贵德、尖扎、格尔木、共和等12个县(市)分别在5月份和9月份各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每县(市)每次集中监测采集血清样品200份,病原学样品100份。每次集中监测共采集血清学样品2400份,病原学样品1200份,全年共计7200份。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新城疫采样可与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采样相结合。

三检测方法

1、免疫抗体检测方法与判定

采用血凝抑制试验。免疫21天后抗体效价≥25为免疫合格。

2、病原学检测方法

采用RT-PCR或荧光RT-PCR方法。

六、布鲁氏菌病

全年共监测100800头(只),其中奶牛30000头,其他牛羊70400头(只),牛羊流产胎儿400例。

一监测范围

所有乳用牛羊及种用牛羊(包括犊牛、羔羊)。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它易感动物进行抽检。

二监测时间和数量

全年进行一次集中监测,9月底前完成。

奶牛布病在西宁、大通、湟中、湟源、互助、祁连、门源、共和、贵德等9县(市)抽检牛30000头。

其他牛和羊:牧区(30个)每县抽检种公牛1000头,种公羊500只;农区(10个)每县抽检牛500头,羊1000只;大通牛场抽检牛5000头,羊200只;三角城种羊场抽检牛200头,羊5000只。共监测牛羊70400头(只),其中牛45200头,羊25200只。其他牛和羊抽检比例各县(市)可按当地情况自行调整。其他牛和羊布病监测可与口蹄疫监测采样相结合。

每县在3月底前完成收集送检牛、羊流产胎儿各5例,共400例。

三检测方法

筛选检测采用琥红平板凝集试验,奶样检测可采用全乳环状试验。筛选检测阳性样品用试管凝集反应复检。

七、牛结核病监测计划

全年共监测奶牛30000头。

一监测范围

乳用牛。

二监测时间和数量

全年进行一次集中监测,9月底前完成。在西宁、大通、湟中、湟源、互助、祁连、门源、共和、贵德等9县(市)抽检奶牛30000头。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 18645-2002),用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进行检测。

八、狂犬病监测计划

全年共监测犬660只,其中免疫抗体监测300只,病原学监测360只。

一监测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测。重点监测农村散养犬、城镇流浪犬。各地动物门诊应对就诊犬、猫进行狂犬病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1、血清学监测:在西宁、平安、格尔木、德令哈、同仁、共和等6县(市)全年对免疫犬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每县采集犬血清样品50份,共监测300份。6月份完成。

2、病原学监测:在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西宁、大通、湟中、湟源、格尔木、同仁等12县(市)进行月度常规监测,每月监测1个县,采送样时间按月次顺延。每县采集病原学样品30份进行检测,共监测360份。

三检测方法

1、血清学检测:ELISA。

2、病原学检测:采用直接免疫荧光试验、RT-PCR或荧光定量RT-PCR进行检测。

九、马传贫

全年监测200份。

一监测时间

2011年4-5月,10-11月,开展两次集中采样检测。

二监测数量

在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民和、同德、贵南、泽库、班玛、囊谦等10县(市)每县每次采集10份血样送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十、马鼻疽

全年监测一次,用马来因试验检测马属动物200匹。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民和、同德、贵南、泽库、班玛、囊谦等10县(市)每县检测20匹。

一、牛海绵状脑病

全年监测送样。神经症状牛的样品随时送检。在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西宁、大通、湟中、湟源、格尔木、祁连、贵南、贵德、共和等15个县进行监测采样,每县采集牛脑组织样品10份,共采样送检150份。送至农业部指定实验室检测。

二、羊痒病

全年送样。瘙痒、神经症状、共济失调羊的样品随时送检。在民和、乐都、平安、互助、化隆、循化、西宁、大通、湟中、湟源、格尔木、祁连、贵南、贵德、共和等15个县进行监测采样,每县采集羊脑组织样品10份,共采样送检150份。送至农业部指定实验室检测。

三、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在民和、乐都、平安等20个县(市)每县采集牛血清样品100份,共采样送检2000份。采集的血清样品送至指定实验室进行检测。

四、小反刍兽疫

全年共监测800份。其中:血清样品600份,组织样品200份。

一监测范围

山羊、绵羊。样品中10%以上采自种羊场。

二监测时间及数量

7~9月份进行一次集中监测。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三监测方法

1、临床监测

对辖区内所有牛群进行临床观察,记录健康状况,如发现可疑病例,则进行采样送检。

2、血清学监测

格尔木、曲麻莱、囊谦、治多等4县(市),每县采集不低于5个群体,每个群体采样数量不低于30份,共采集血清样品600份。血清样品可与布病监测采样相结合。

3、病原学监测

格尔木、曲麻莱、囊谦、治多等4县(市),每县采集眼结膜棉拭子样品50份。送至农业部指定实验室检测。

五、猪圆环病毒病

一监测范围

猪。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饲养场、交易市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的猪进行监测。

二监测方式、时间及数量

采取集中监测,在4月底前完成。民和、平安、乐都、互助、西宁、大通、湟中、湟源、贵德、尖扎等10个县(市)各采集病原学样品100份。共采集病原学样品1000份。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

猪圆环病毒病样品监测可与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监测采样相结合。

三检测方法

采用RT-PCR或荧光PCR方法。

六、猪囊尾蚴病

全年进行一次集中监测,7月底前完成。民和、平安、乐都、互助、西宁、大通、湟中、湟源、贵德、尖扎等10个县(市)各采集血清学样品100份。共采集病原学样品1000份。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采用ELISA方法。

猪囊尾蚴病可与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监测采样相结合。

七、猪伪狂犬病

全年进行一次集中监测,7月底前完成。民和、平安、乐都、互助、西宁、大通、湟中、湟源、贵德、尖扎等10个县(市)各采集血清学样品100份。共采集样品1000份进行检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采用ELISA方法。

猪伪狂犬病可与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监测采样相结合。

八、鸡白痢

全年进行一次集中监测,7月底前完成。民和、平安、乐都、互助、西宁、大通、湟中、湟源、循化、化隆等10个县(市)各采集血清学样品100份。共采集样品1000份进行检测。如发现可疑病例,随时采样,及时检测。采用平板凝集试验方法。

鸡白痢可与新城疫监测采样相结合。

九、棘球蚴

全年进行一次监测,9月底前完成。在海晏、刚察、共和、贵南、德令哈、乌兰、同仁、泽库、称多、治多、久治、甘德等12县(市)各检测牛100头、羊100只。共监测2400头(只)。

十、炭疽

全年进行一次监测,9月底前完成。全省各县(市)每县采集病原学样品20份,共监测800份。

二十一、衣原体病

全年进行一次监测。9月底前完成。民和、循化、湟中、海晏、刚察、祁连、门源、兴海、同德、德令哈、乌兰、都兰、天峻、格尔木、泽库、河南、达日、玛多等18个县(市)各采集牛血清样品200份、羊血清样品200份。共监测7200份。

衣原体病可与布病等监测采样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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