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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0

一、兽药GSP认证

1、目标要求:2011-2012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

2、工作措施:2011年元月份成立领导小组、认证专班,公布实施方案,开展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培训工作;2011年2月至6月份完成城区认证工作,7月-12月完成乡镇认证工作;2012年1月-2月对未完成认证企业进行全面关闭。

二、畜产品安全

1、目标要求:作为2011年农业部畜产品安全重点监管县市,确保畜产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2、工作措施:

①对重点养殖企业(存栏母猪50头以上)进行两次试纸卡抽检,市管规模猪场采用酶标仪检测。

②多宝、张港、拖市、蒋湖、岳口、渔薪、黄潭、汪场、蒋场全覆盖试纸卡抽检。

③继续推进饲料兽药“十有五上墙”工作。

④全面完成部省抽检任务。

三、屠宰检疫

1、目标要求:以农业部、省局2011年全国屠宰检疫国标程序推广及屠宰检疫技术大比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屠宰检疫管理规范。

2、工作措施:①城区屠宰场按照国标进行检疫。②乡镇屠宰场按照五刀、摘除三腺检疫。③组织全市屠宰检疫培训工作。④组团参加全省屠宰检疫操作技术比武工作。⑤继续巩固屠宰场检疫室“十有五上墙”建设。

四、产地检疫

1、目标要求:完善市、乡、村三级产检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做好新旧票证、印章换发工作。

2、工作措施:①筹资先期建设五个市级检疫申报点,即岳口申报点、赵台申报点、城郊申报点、干一申报点、皂市申报点,实行市级管理、分站参与、责任到人、收益协商。②建立全市统一协调的检疫队伍。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1、目标要求:2011年“五一”前,对在城镇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和仓储单位销售的猪肉实行市场准入。

2、工作措施:①对全市双汇、雨润冷鲜肉实行集中报检,建立集中报检点和分销台帐。②对各类超市肉品实行检疫登记台帐制管理。③城区农资市场动物产品凭产品合格证销售。

六、规模养殖企业防疫监督

1、目标要求:全市40个规模养殖场(含15个人工授精站)全面达到省颁规范,其中12项记录、13种制度要达标。

2、工作措施:2011年进行示范建设,力争万头猪场先期全部达标;继续推进规模养殖企业防疫条件“十有五上墙”建设。

七、全省检疫员业务考核

1、目标要求:所有检疫人员(包括协检员)全员轮训。

2、工作措施:结合全省屠宰检疫技术大比武同步进行,分批实施。

八、综合执法工作

1、全年对屠宰场、超市、交易市场全方位检查不低于3次。

2、对检疫员上班纪律、同步检疫情况每年抽查一次;对兽药、饲料抽查每季一次;对检查结果按类分别予以通报。

3、违法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九、中心工作

1、目标要求:

①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暨动物繁殖员培训工作3月份全部完成。

②城乡共建、结对帮扶工作申报市委组织部考核验收。

③确保全市2011年能繁母猪保险投保基数不低于5万头。

2、工作措施:制定方案,组建专班,责任到人,奖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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