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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启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5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65

为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河北省201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 决定实施六大行动,启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六大行动是:集中强制免疫行动。从3月1日开始,至4月30日前完成,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等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布病实施全面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强化疫情监测行动。各地在5月10日前,完成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春季监测工作。同时,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病、结核、炭疽、狂犬病等月度常规监测。

加强检疫监管行动。切实加强动物检疫,产地检疫、出县境检疫和屠宰检疫率达到100%,检疫合格出证、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动。4月底前,各地按照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的要求,重点开展对畜禽养殖场(户)、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场所的全面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兽药监管行动。各设区市每季度开展一次兽药专项整治活动,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率100%,确保2011年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完成50%。

督导检查行动。省、市、县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导组对集中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行动目标落实到位。

目前,各地正积极行动,切实保障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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