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广西区农业厅签署《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促进广西农产品出口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确保广西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扩大农产品出口。
据介绍,多年来,广西检验检疫部门与农业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联合执法,共同防控农作物病虫害,开展业务交流,扩大信息共享,先后联合在桂林市恭城县开展了出口水果区域化管理、在贺州市和柳州市柳城县分别建成了广西首个出口蔬菜和出口水果的质量安全示范区、130家果园成为出口水果注册基地,这些示范区和基地的建设,对提高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出口,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在合作备忘录中,双方将共同推进广西水果、蔬菜等出口企业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生产管理模式,对有条件的市县推行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出口基地的质量安全监控和注册登记工作。广西检验检疫局对广西区农业厅推荐的经过有关资质部门认定、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在核查的基础上优先给予出口注册登记。区农业厅建立完善水果、蔬菜、水产养殖等安全管理体系、有害生物和农残监控体系;加强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技术指导,加强有害生物监控和农业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调查。
双方将组织专家研究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有关技术措施对广西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指导企业积极有效开拓国际市场,在巩固广西荔枝、龙眼、柑橘、蔬菜、水产品出口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荔枝、龙眼、蔬菜的国外市场,促进柑桔向欧美等高端市场出口,积极促进广西的芒果、香蕉等特色水果出口。
双方将加强有关农产品出口的信息、技术的交流与共享,并及时向出口企业宣传与指导;相互通报出口基地注册登记备案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认定、认证情况等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组织企业开展国外进口技术标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基层农学、植保、兽医等人员和出口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广西农产品出口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