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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将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21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159

日前,番禺区畜牧兽医局举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广州市农业局负责兽药行政管理的专家授课,全区69名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有关专家详细讲解《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针对区域划分设置、设施设备、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兽药资质资料、存储陈列、销售运输和售后服务等项目内容逐点逐条解释说明。

据了解,按照省农业厅的部署,番禺区拟在2012年3月全面实施兽药GSP,自即日起分步推进。兽药经营企业需经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核发或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番禺区畜牧兽医局将重新梳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从严做好新申请企业的审批和在营企业的过渡工作,新申请企业先检查验收后审核发证,现有企业整改提高。2012年2月底前整改合格的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将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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