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治理”的原则,采取印发明白纸、举办培训班、进场入户等形式,向养殖场户宣传养殖污染的产生、危害、治理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对养殖污染及科学防治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引导合理规划建场,远离水源和居住区,并及时、合理、科学地对养殖生产中产生的污染源进行治理。去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培训班60余期,培训人员达8000余人(次)。
二是突出常规污染治理。实施“三改两分再利用”治理方法,对已建成而未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进行治理改造,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干湿分离,堆积发酵处理粪便,减少污染;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分级沉淀,减少污染排放;改直接排放为经无害化处理、制沼气后无污染排放,从而减少因畜禽养殖排放对水源和环境的污染。目前,全市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总量达到2128个,畜禽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2%以上。
三是推广环保养殖技术。近年来,重点是按照“示范—推广—普及”的发展思路,大力推广了“自然养猪法”这一生态环保养殖技术,现已有179个养猪场应用了该项技术,建设发酵床面积9.05万平米,存养生猪7.81万头,年减少排污28.64万吨,提供有机肥1.95万立方,有效缓解了养猪业面临的质量安全、养殖效益、环境污染等问题,推动了生猪养殖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在此基础上,积极将这一技术原理推广应用到其他畜禽生产领域,全面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努力实现畜禽养殖“零排放”,大力发展低碳畜牧业,促进生态文明市建设。
四是着力加强监督管理。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凡新建养殖场(区)必须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符合环保要求”的原则进行建设,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污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对规模养殖场(户)按标准化生产要求实行监督,督促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和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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