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璧山县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全县兽药、饲料的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该县畜牧中心于1月25日—27日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户和养殖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质量安全检查。
技术人员对全县辖区内4个街道、12个镇(乡)的兽药、饲料经营户和生产厂家所生产、经营的兽药、饲料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共出动人员13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户64家,此次检查中没有发现经营户经营禁用兽药、假兽药和“三无”产品,在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水中没有添加苯乙醇胺A等违禁药品等。但在兽药饲料经营户检查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大多数经营户在经营中不注重管理记录,经营中没有进出货的详细记录。二是在经营中不重视对所经营的产品做定期的清理检查,有的产品已过期或将要到期。三是有部分饲料生产企业饲料生产日期只标在大包装上,经营户拆零后,小包装无生产日期,不便于群众识别生产日期有,群众容易买到过期饲料。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该县畜牧中心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没有进出货的详细记录经营户进行了警告,要求进行整改,对所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进出货的详细记录。并要求各经营户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通过组织开展岁末年初的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查,更深一步规范了该县兽药饲料经营户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全县畜牧业投入品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