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宫先生是烟台一家海水养殖企业的老板,主要经营海参养殖、加工和出口。据他透露,在海水养殖过程中添加抗生素,早已成为被默认的“行规”。
从宫先生透露的信息中,可以窥见中国水产养殖业中抗生素“行规”的冰山一角。
虽有少数几部法规对养殖业中抗生素的使用作出了规定限制,但执行不力,几无效果。2006年曝光的“多宝鱼事件”中,上海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就在产自山东的多宝鱼(学名大菱鲆)中检出多种禁用抗生素超标。
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过高密度的养殖方式、相关立法和监管的缺失、科学预防、诊断和治疗能力的匮乏等。
“"多宝鱼事件"是在这种养殖(方式)和管理体制下产生的,并不是特例,在水产品中,(此类问题)也是经常有的。”上海水产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教授潘连德说。
水产都含抗生素
“我们现在吃的即食海参,不仅要添加抗生素,最后还要用福尔马林泡。而且只要是海水养殖的鱼类,都有大量抗生素投放,例如多宝鱼、大黄花鱼、黑鱼还有金雕,这些当地人根本不吃。我了解的还没有不加的,100%吧,不加不行啊,赔钱的事谁做,这个算是行规了。”宫先生说。
据他介绍说,海水养殖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育苗、养殖和加工。在育苗和养殖这两个步骤中,由于病害和养殖密度过大造成的水体问题,抗生素的添加是“必须”的。“只要有部分鱼生病,就要加药,要不染病多,一死一大片,肯定血本无归。”行业内的一般做法是将饵料和抗生素拌在一起加入水中,如果病害严重就改用直接投入抗生素的方式。宫先生透露,养殖厂一般都和药厂有联系,“一个电话他们就来人了”。
所谓水体问题,主要是指海水污染。一方面,污水排放造成海域污染;另一方面,养殖密度过大、水域有限,“养殖的时候是圈一块水域来养,鱼啊、海参啊,吃喝拉撒都在里面,排泄物都沉到海底,没法清理,烂在里面,就会让水质恶化,容易得病,”宫先生说,“只有加入抗生素才能抑制病害。就是加了,也还是会有死亡的,有时候还赔钱呢。”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医院教授肖永红根据中国国内抗生素的产量估计,中国每年生产约20万吨抗生素,大概“人一半,动物一半”。
在实际养殖过程中,大量的抗生素被加在饲料中,投放给养殖动物。在鱼类养殖中,“最常见的就是大蒜素(广谱抗生素,用于预防一些细菌性的疾病)。商业化的鱼饲料,通常将大蒜素作为常规添加的药物。商品化的鱼饲料都会有大蒜味,就是因为添加了大蒜素。”潘连德介绍说。他认为,从预防的角度,定期适量地使用抗生素也是可以的。事实上,农业部出台的养殖动物禁用药物中也的确没有大蒜素。
但潘连德也承认,“这种做法,有待改善。因为存在不该喂的时候也喂,该停药的时候没停等情况。”也存在耐药性和药害(药源性疾病),“本来这鱼没病,因为吃药吃得太多,吃出了毛病。”
水产养殖中的抗生素使用有多方面的负面效应:一是形成耐药性,无法治愈病害成大量死亡和药物投入的双重损失;使用抗生素会在养殖环境中的菌群中形成耐药性,一旦致病力强的细菌对人畜共用的抗生素获得了耐药性,人类感染后,本来有效的抗生素疗效会减小甚至无效。抗生素扩散到环境中,也会在菌群中产生同样的耐药性。
二是兽药残留;那些只用于养殖动物的抗生素,对人体有害,也会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类的健康造成伤害。同时,抗生素会破坏养殖环境中的微平衡,污染环境;还会抑制养殖动物的免疫机能。
按照相关规定,对用于人类的重要抗生素采取保护措施,在动物中不使用。“但在实际中,投放的抗生素种类远远超出此范围。规定没什么作用。”肖永红说。
高密度养殖的恶性循环
潘连德指出,病害的发生和养殖的密度、规模直接相关,“养殖的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病害的发生就会越来越多。”他举出美国回鱼为例,品种是由美国引进的,在中国养殖,产品出口到美国。“我们的美国同行研究的鱼病的种类少,危害也低。因为他们那里,养殖的规模小,密度低,单位产量也低。”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出口大国,海水和淡水养殖的产量在世界上都占有很大的比例。其生产方式以高密度、多品种、集约化为特征。这样的水产养殖方式直接导致了水产养殖病害暴发、并发、多发。
中国的水产养殖之所以要追求高密度,是为了提高产量,增加收入,“我们需要赚钱啊,”潘连德说,“对于大部分鱼苗厂来说,一方水养10条鱼合适,可是现在普遍的养殖密度都达到了100条以上。”
养殖密度过高,卫生条件差,病害暴发、并发、多发,养殖户则大量投放抗生素。在海参养殖中,各个养殖户加入的抗生素大同小异。宫先生透露,行业中投放的主要是脱霉素、大蒜素以及避孕药,前两个是消毒用的,最后一个则是为了降低海参的活性,让它变“木”,只知道吃,长得快。而投放的频率最起码要一周1-2次,“别说有病了,就是没病也得加,防着。”
高密度的养殖产生的病害问题,使得大量投放多个种类的抗生素成为水产养殖的“常规”选择。“长期以来,中国的水产病害控制都是主要依靠使用各种农药及抗生素等,而且盲目用药现象极为严重。”一位珠江水产研究所的研究员说。
对水产养殖中病害的预防和如何科学地用药“并不清楚”,基层的技术能力欠缺,缺乏专业人员也是造成当前“盲目用药、误诊误治、药物残留”这种混乱结果的原因,养殖业者惧怕病害,就进一步陷入了盲目用药。潘连德说,“没有正规的鱼医生,都是无证行医。我就是教授级的没有行医执照的鱼医生。养殖户自己就开药方,自己买药,什么人都可以卖药!”
大剂量和多种类地使用抗生素,导致病菌的突变选择加快,正如宫先生所言:“现在耐药性越来越严重了。鱼经常得怪病,查都查不出来。你说你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那就各种抗生素都往里面加吧,看管用不,不管用再加量。”如此,水产养殖的抗生素不当使用进入了恶性循环。
监管缺位
实际上,在农业部主导的养殖业抗生素使用监管中,既缺乏明确的相关立法,也没有权责划分明确的专业监管机构。
目前,对于养殖业中的不当使用抗生素,相关法规有2002年颁布的的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和2005年的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其中多种抗生素被列为禁用兽药。
在2009年,农业部虽推出了《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详细规定了饲料添加中的维生素、氨基酸、微量元素和常量元素的部分品种,但仍未对饲料添加抗生素作明确规定。
上述政策执行不力,效果微乎其微,“多宝鱼事件”就是明证。养殖企业和养殖户根本就不相信这些规定能得到执行。宫先生笑言,“目前是没有什么规定的。就是有了,下面也不执行啊,你想想,地方政府靠这个吃多少财政呢,每年多少个上百亿的项目。”
在养殖生产一侧,既无明确的机构人员设置,也无经常性的检查。“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家互相都认识,好说话,抽检的时候做个弊就行了啊,而且很多时候是检查不出来的。即使是出口检疫,也还是加抗生素的,而且也查不出来。”
另一位海参养殖户李先生也不清楚是什么部门负责管理。他说,“规定是不许用呋喃类药物,但其实检查的时候只看看里面有没有这类药,藏起来就行了。对海参苗和水质的抽检很少。”
在中央层面,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是对口的负责机构,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了这一点。但在相关的监管行动中,却鲜见中监所的身影,也不见相关信息的公开和披露。例如,在上海“多宝鱼事件”中,检出问题的是上海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而与之对接的是山东省的海洋渔业厅。
潘连德指出,中国缺乏相关的制度设计和专业机构。“谁也不管,没人管!没有专门的部门管鱼病。没病的时候,海洋、水产、技术推广和兽医站等部门谁都管;一旦发生了疫情,谁也不管,都没有责任。”
而在出口侧,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也不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等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基本不检什么,也没什么大作用,”潘连德说,“对相关项目国内都不检查,一般都是国外检查出来,发现问题退回来了,再复检。”
欧盟已于2006年全面禁止在动物饲料中添加抗生素,而中国只是禁止添加某些品种的抗生素,且大部分是在出口产品被检出抗生素残留超标后的消极举动。有业内人士就指出,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中国之所以难禁,与企业乃至相关部门的利益有关。养殖业中的抗生素不当使用的现状短时间内无法改变。
虽然在近期各地举行的两会中,郑州、大连和内蒙古巴林右旗等地的代表再次呼吁对养殖业中的抗生素不当使用行为进行立法,加强监管,但相关立法工作、监管制度和能力建设仍很难在短期内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