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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0]6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31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18

各市农委: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愉快祥和的气氛中欢度佳节,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两节”期间既是畜产品消费流通的旺季,也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易发时期。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动物产品市场稳定、质量安全。

二、落实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突出重点环节,全面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养殖、运输、屠宰、交易等重点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确保上市肉品的安全。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工作力度,严防病害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严肃违法案件查处,确保节日市场安全。二是强化源头控制,加强饲料和养殖环节监管。各地要将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做到来源明确、检测到位、使用有记录、产品有追溯,切实把好原料质量关,严防含三聚氰胺的问题乳粉和“地沟油”流入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三是狠抓措施落实,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不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检查覆盖面和检查频次,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抽样监测,严打非法使用违禁物品行为。各地要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加强抽样监测工作,将抽样监测范围延伸至养殖、收购、运输和市场等各个环节。突出监测重点、提高监测密度,组织力量对饲料生产和经营、生猪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进行抽样监测,坚决遏制瘦肉精肉品和问题生鲜乳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各类违禁物品行为。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果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地要加强对“两节”期间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应急处置,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上下联系畅通。“两节”期间,对生鲜乳、兽药、饲料等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接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请各市将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值班表报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人:王小军,电话:025-86263353,传真:025-86263368)。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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