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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加强对兽药饲料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26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404
为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山东省青岛即墨市畜牧兽医局从畜牧业生产的源头抓起,加强对兽药饲料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让兽药饲料法律法规的执行渗透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次行动上,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诚心经营、合理使用、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赶科技推广大集和送宣传资料下乡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让宣传教育工作入村、入户、入脑。

  二是规范流通。为规范兽药饲料的流通环节,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兽药饲料管理执法大队;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兽用生物制品供应网络,实行了兽药饲料销售地区代理制和兽用生物制品主渠道供应制,即在即墨市畜牧兽医工作站为总供应渠道的前提下,每镇选设一处具备冷链供应条件的兽用生物制品定点分销点,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兽用生物制品供应网络;对全市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养殖一体化企业统一登记造册,与全市146处兽药经营单位和4处畜禽一体化养殖加工企业签订了《兽药经营企业质量承诺书》和《畜禽一体化养殖加工安全用药责任书》,并实行微机化监督管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动物诊疗机构、规模化养殖场和一体化企业,实施不间断、不定期的巡查和突击检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禁药物及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31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782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5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其中立案4起,结案率100%,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青岛市人大、青岛市畜牧局对即墨市兽药饲料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在即墨市召开了兽药执法管理经验交流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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