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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兽医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苏动防指办﹝2010﹞1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7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63

各市防指办:

为检查总结2010年全省兽医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决定对2010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2010年度江苏省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关于对2010年度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的通知》(苏农办[2010]9号)、《2010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意见》要求,重点考核动物防疫的组织与保障、应急管理、免疫、监测、检疫、监督、兽医医政等工作。

一组织保障与应急管理。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建立与考核、防疫经费落实与使用、应急管理组织工作、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贮备与管理等。

二免疫与监测。免疫密度、免疫效果、免疫与监测信息报送、免疫与监测技术培训、免疫监测、送样、实验室工作组织与规范管理、生物安全管理等。

三检疫与监督。动物检疫、动物监督、检疫监督信息报送、三年强基工程建设、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工作情况等。

四兽医医政工作。执业兽医考试管理、乡村兽医登记、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与建设等。

五规模场监管工作。监管工作组织情况、《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动物防疫规范达标示范创建。

具体内容见《2010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另发)。

二、考核方式

本次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市、县、乡三级进行分类分项检查。

一听取汇报。在被查市、县召开座谈会,听取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动物防疫态势与分析等。

二查阅文件资料。重点查阅文件、记录、案卷、证章及标志、音像等,及其它需考核的有关材料。包括市、县、乡级签订的责任状、落实防疫经费及免疫注射费的有关文件及到位情况(以有效的财务票据为准)以及各项防疫、检疫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的相关文件、会议材料、工作方案、记录等资料。

三随机抽样检查。每市抽查2个县,每县随机抽查2个农业乡镇,每乡抽查1个自然村,每村抽查10个养殖场(户)。要求对被查饲养户饲养的所有畜禽进行检查。被查县随机抽查1个奶牛养殖场、1个规模猪场、1个规模禽场、1个活禽交易市场、1个活畜交易市场或屠宰场、1个有肉类产品交易的农贸市场、1个动物诊疗机构、1个检疫派出机构,被查乡随机核查2名村级防疫员。随机抽查被查市、县实验室监测记录。

四评分办法。依据《2010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工作检查考核细则》进行逐项考核打分。各市、县得分计算公式为:

市总分=市级工作得分+县均分(2县得分之和/2)

县总分=县级工作得分+乡均分(2乡得分之和/2)

三、检查时间及有关要求

定于2010年12月26日至30日开展检查活动。请每市选派3人,处、站(中心)、所各1人,其中应有1名处长(站长、主任、所长)任组长。组成13个检查组,省级为每组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各市的联络协调工作。检查采取推磨互查方式,每组负责1个市的检查考核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

请各市参加检查考核人员于12月26日上午在京西宾馆报到,26日下午1:00至2:00统一考核内容、方法、标准等,26日下午各组分赴各市。检查结束后,请参加检查考核全体人员于29日下午返回南京,30日上午各组汇报考核检查工作情况。各检查考核组完成考核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考核结果、主要业绩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并清晰填写各项考核评分表,注明扣分原因,由考核组组长及成员分别签字后报省农委防控办。

根据考核项目评分及考核组的总结报告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结果通报全省。

请各市于12月21日前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报省农委防控办。联系人:王彬、郝桂兰,电话:025-86263942,传真:86263644。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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