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了解到,根据《成都市放养鸡标准化试点示范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目前成都市已有5家养殖企业通过相关资料审查。从明(18)日开始,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将组织评价组到养殖现场,按《办法》细则要求进行书面评价并现场宣布评价结论。如果评价合格,它们将成为首批成都市放养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并于12月底正式接受授牌。
据了解,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农委、成都市标院等部门将对成都的放养鸡养殖企业进行考察,如其养殖方式符合标准要求,便可允许其开始试点。示范工作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放养鸡试点示范单位或个人应重新申请。
成都市质监局、成都市农委还将对试点单位或个人养殖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抽查,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未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的、被媒体曝光经确认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取消试点示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