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是伴随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以来就有的特有产物,兽药行业也不例外。近年来,我国出台了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大力推进兽药GMP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了兽药打假的力度,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就是假劣兽药年年打,却屡打不尽?屡禁不绝。
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兽药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是《兽药管理条例》自2004年修订已5年,与当前畜产品安全监管要求存在距离。二是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制订滞后或不完善,导致监管无力或无据可依。其次,兽药监督管理队伍力量薄弱、经费不足。目前我国兽药GMP企业有1500多家、经销商达7万余家,而专职兽药管理的人员少,大多数还是兼职人员,各级财政对兽药监督的投入不足,因此很难对庞大的兽药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第三,一些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由于违法成本过低。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和道德意识,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生产经营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制假售劣,由于生产销售假劣兽药本小利大,对制售假劣兽药者又处罚过轻,使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以发展本地经济为由为生产假劣兽药的厂家撑起保护伞,这也是假劣兽药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遏制“假冒伪劣兽药”的出现,是我们兽药监督管理人员和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重要工作任务:一是完善兽药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兽药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及相关规定,提高兽药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成本,加大惩戒力度。二是积极推进兽药GSP实施。据最近农业部公布的兽药质量抽查情况通报显示,生产环节合格率较高,而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兽药产品合格率最低,因此解决兽药流通环节的质量问题,是当前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的要害所在。实施兽药GSP有利于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 三是加强兽药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管。兽药监管部门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个制度:对非法企业查处督办制度、对经营企业重点监控制度、实施兽药监督员制度。四是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向养殖户宣传兽药法律法规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兽药的方法,提高辨别能力,发动群众来打假是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