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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04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221

近年来,青州市积极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保护自身经济利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收致富的有效手段,不断探索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迅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490家,入社社员4万农户,农民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最有生命力的组织形式和最有效的载体。

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青州市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近十年的发展史,刚开始主要是提供技术服务和农民在生产环节换工换劳的生产互助。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涵盖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资料购销、农副产品加工、科技推广服务等各行业。组建形式围绕本地主导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实现多元化发展新格局。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我们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3名律师,对我市王坟镇清风寨山楂发展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进行了设立及相关业务法律治理,使其从设立到运作完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并成为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中央电视台二台经济频道和财经杂志、经济周刊记者对此进行了专门采访,并进行了相应报道。人民日报、潍坊日报分别在头版对我市高柳镇绿龙蔬菜生产合作社等多家合作社进行了相关报道。目前,全市以互惠互利、联合协作、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490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384家,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62家,农民专业协会44家。共吸纳4万农户、近12万农民参加,分别占农户和农业人口的21%和21.6%,农民入股资金达4000万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各行各业,粮食、蔬菜、瓜菜、花卉、食用菌、养猪、养牛、家禽、养羊、农机、土地流转、资金互助、乡村旅游等各个领域都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成立了由主管书记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农办、财政局、农业局、农经局、畜牧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综合指导、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园、区确定专人常年抓。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关于推进青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组织各部门积极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登记、会计核算等一系列扶持。在解决发展资金短缺上,银信支农贷款和财政支农资金,优先予以倾斜。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资金,对合作社的发展给予奖励扶持。

二是广泛宣传,典型引路。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农村合作社性质、特征及作用。向农民宣传普及合作知识,介绍合作原则,弘扬合作精神,努力培养农民合作意识,使更多农民了解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参加合作社。同时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连接比较好的合作社,树立典型形象,通过观摩交流、开现场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加入到合作社中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以后,我市专门召开会议,并启动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材料、张贴标语、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切实把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深入到基层农户,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三是积极培训,提高素质。近年来,市、镇、合作社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37次,直接受训6.7万人次。在镇、街道、园、区领导和村干部培训班上都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宣讲,提高农村干部对发展合作社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让他们了解合作知识,增强合作理念,树立合作意识,为领办或参与合作奠定基础。同时我们邀请德国瑞丰合作社社长、青岛农业大学专家进行培训指导,使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国内外合作社发展的知识,取得了显著效果。我们还积极利用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合作社社长、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打造一支过硬的管理队伍。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已由发展初期的政府主动引导,农民被动联合逐步转到农民主动联合、政府积极扶持上来。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发展。坚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和农民自愿为方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根据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指导合作社建立高效可行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运行机制。要求合作社按照有一个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个利益分配机制“四个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增强了合作社的组织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市政府要求各镇、街道、园、区拿出专项财政资金,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目前我市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90%以上。

五是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市已成立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的联合社、联合会、协会5家。青州市好又多有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今年4月份,是由青州及周边县市15家特色农产品生产专业合作社联合发起的,联合社成立后,积极筹建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和销售中心,把各专业合作社的特色产品组织起来,互通互补,互利共赢。青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市农机局牵头,联合全市1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成立,联合社拥有各种大中型农业机械290台,为合作社更好服务农民,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并统一组织农机械跨区作业提供了便利。去年7月组建成立的畜牧协会,33家畜牧合作社成为会员,下设畜牧协会畜禽养殖分会、畜牧协会饲料分会、畜牧协会兽药分会、畜牧协会畜禽产品加工业分会等4个分会,共设有会员372个。畜牧协会及各分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收集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讨对策,制定近期发展计划,有效促进了我市畜牧及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极大提高了会员的经济效益。青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于2004年4月经青政办发[2004]62号批准,青州市民政局审核、备案、发证后成立,该联合会由青州市供销社发起,吸收生产资料、棉麻、摩托车、烟花鞭炮等公司,化肥、农药、西瓜等十几个协会,王坟、高柳、黄楼等十六处基层供销社以及银瓜、小杂粮、农合瓜菜等十二个专业合作社,共58个单位会员参加。2003年4月,王坟镇政府协调镇内山楂加工企业成立果品加工业商会。截止今年5月底入会企业和合作社达116家,购置配套了各种硬件设施,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商会发展目标等。为广大企业合作社凝聚在一起,共同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是不断创新组织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市已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62家,鼓励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经营,提高土地规模效益。2009年8月份,何官镇南小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10户社员在市农经局和市金融办的积极协调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从潍坊市商业银行(现潍坊银行)贷款76万元,建起了20个高标准蔬菜大棚,解决了他们想建大棚却没有资金的难题。现在这20个大棚已全部种上了茄子或辣椒,且长势良好,预计今年能为这10户社员和合作社带来200万元的收入,提前两年还清贷款。同时,充分发挥青州特有的旅游资源,积极推动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已成立了8家旅游专业合作社。王坟镇清风寨乡村旅游发展合作社,于2009年7月成立,入社社员170户,农户以山楂树、柿子树入股,开展采摘、观光一体化农业生态旅游项目,有效促进社员增收。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是加强信息和技术服务,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般从信息、技术服务起步,逐步拓展到资金、营销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联结市场和龙头企业,一头联结千家万户的农民,由于他们对市场需求更加了解,比单个农民更有迫切要求,也更有能力引进、消化、传播、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进而培育打响农产品品牌。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上都有科技部门、科技人员参加,有的还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建立了有效对接,解决了单家独户农民难以进入市场的问题,也解决了市场和加工企业面对千家万户组织货源和加工原材料的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产品进入市场时,经统一的质量标准、稳定的批量供货,使农户获得了理想的收益,又使加工企业和市场得到农产品数量、质量上的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运作大大提高了农户购销行为的可预测性和有序性,为满足农户的购销需求和保证市场有效运作奠定了基础。农民有朴素的一面,但因为与小生产相联系,也有自私的一面,不遵守合同、不讲信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分散的农民和组织起来的农民是不一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加上市场的引导,利益的联系,章程的约束,使农民素质的提高、信用观念的增强、市场行为的规范都变得更为迅速。

三是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业产业化要求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但由于龙头企业和农户代表各自不同的利益,“龙头企业+农户”的方式很难建立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甚至可能演化成利益对生产者偏离、风险向生产者转嫁的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利益的共同体,是以农民的共同利益为转移、为准绳、为归宿的内部性联结。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交易谈判,可以保证和平衡农民与企业的利益。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盟,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有效协调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真正得以实现。

四是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为协调生产者的购销行为,加强行业管理,统一制订行业产品标准,规定最低限价等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加强产业内部自我管理,防止同业间恶性竞争,节约进入市场费用,又有利于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批量购入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愿方式将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互惠互利的互助组织,提高了对外交易谈判的地位,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在合作社的组织下,农户按照市场要求进行生产加工,掌握了市场需求,也使自已的购销行为得到了市场的认可,降低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进入市场,农户可以分享加工、流通领域的利润,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几年来,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一直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速度,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收入增幅均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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