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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我市兽医必须持证上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30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210

经过半年多的紧张筹备,全国首次执业兽医考试于10月24日顺利结束,此次考试是我国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以来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统一考试,也是我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第一次全国性大型考试,全市共有832名考生在我市考点参加了此次考试。市农委兽医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农业部有关规定,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在我市动物诊疗机构坐诊开具处方或治疗方案的人员,必须持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也应按要求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师。

据了解,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是对兽医从业人员的一种准入考试,目的是评价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目前,我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动物防疫体系,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队伍,全市共聘有1438名村级防疫员,承担起基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任务,每年每人享受5000元的财政补贴。农业部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并规定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的人员优先聘为村级防疫员,鼓励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的人员在乡村开展动物诊疗服务,切实加强基层防疫力量,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我市还将全市96家动物诊疗机构纳入疫情报告体系,600余名兽医从业人员承担起为动物提供诊疗服务和及时报告疫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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