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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畜牧兽医局加强肉品市场监管确保上市肉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26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266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到千家万户,尤其是今年在我国陆续举办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国际盛会,食品安全更是不容出现一点疏忽。为确保我区肉品质量安全,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肉品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检疫、确保上市肉品质量。认真做好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工作,对屠宰的生猪做到随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把关。对每一头进厂屠宰的生猪,首先查验其检疫证明,经宰前检疫合格后 ,再进入屠宰环节,并按检疫规程要求进行宰后检疫,发生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屠宰动物持证率达到100%,进厂动物受检率达到100%, 检出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上市肉品质量。二是加强屠宰企业瘦肉精监管,确保世博会期间畜产品安全。我局与两家供沪的屠宰加工企业签订了“瘦肉精检测责任书”,率先在全市试行了企业自检、驻厂检疫员监督的新模式,在屠宰加工环节实行企业自检和驻厂人员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屠宰企业瘦肉精监管。在屠宰环节中严把“三关”。1、严把“宰前关”:一是由驻厂检疫员对进厂活猪严格查证验物,并做好检疫证明的回收登记工作,严格凭检疫证明和二维码标识进厂屠宰,监督厂方工作人员对屠宰加工的动物进行详细的来源登记,确保可追溯;二是对厂方检测人员检测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的比例、结果及过程进行监督,检测比例每批次不低于5%;三是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并做好记录。 2、严把“屠宰和储藏关”:检测合格的生猪屠宰时由驻厂检疫员进行严格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加贴验讫标志后方可入库保存,不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供沪的产品要求两家企业做到专门生产、专库保存,与其他来源的动物产品分开管理。 3、严把“出证关”:企业外调动物产品时,必须先向驻厂检疫员报检,并按要求填制报检单,由驻厂检疫员凭报检单查看拟外调产品有无验讫标志及生产当日的瘦肉精阴性报告单,符合规定条件的,指导车辆消毒,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准许产品外调。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禁止外调。三是加强市场、超市及专卖店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为确保“双节“期间肉品质量,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肉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一方面加强乡镇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城区农贸交易市场、超市、冷库等动物产品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案件及时处理, 决不姑息迁就,通过我们的整治活动,规范了一批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并查获违法经营案件3起,没收销毁病害肉品300余公斤,有力的打击了动物和动物产品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督力度。在大型活禽经营市场设有检疫点,每天有专人值班。严格把关,严防未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的、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伪造或变造检疫证明、经营病死家禽及禽类产品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做好病死及死因不明禽类及禽类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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