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
为切实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保密,确保执业兽医统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0〕78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10月23日-25日。
二、督查人员及分组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省督查组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保密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及分组见附件1。
三、督查内容
1、考场布置情况;
2、试卷保管及运送方案情况;
3、考试工作流程及考风考纪情况;
5、试卷与答题卡回收检查与核对情况;
6、试卷袋破损以及备用卷、破损卷、缺页卷等的处理;
7、试卷的销毁情况。
具体内容见附件2。
请各相关考点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各督查组对照督查内容及要求,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并填写《考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督查工作表》(见附件2)。
附件:1.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督查组人员及分组
2.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督查内容及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督查组人员及分组
第一组:扬州,袁日进,仇兴光(13770808530)
第二组:常州,唐明珍、陆敬刚(13951792357)
第三组:南通,韩伟华、周科(13951904783)
第四组:泰州,黄中茂、钟伟宏、王永和(13851858228)
第五组:无锡,顾彩娥、朱旭东、高升(13951726409)
第六组:苏州,吴凤霞、苏士利、高式伟(13951952278)
第七组:南京,杨瑛、徐小艳(13851797280)
第八组:徐州,时勇、程雷(13951974993)
附件2:
▁▁▁考点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督查工作表
日期
督查内容
督查要求
督查结果
23日
1.考场外布置
1.横幅悬挂
2.考场平面示意图
3.考场分布图
4.考号分配表
5.考场指示路标
6.医务室指示路标
7.考试作息时间表
8.考场规则
9.违纪处理规定
10.警戒线、学报保安
11.楼道楼层内指示信息
2.考场内布置
1.桌贴、门贴是否张贴齐全
2.黑板板书考试科目及时间
3.考生座位是否按“S”型摆放
4.桌椅是否清理干净
5.考试教室是否只留一个进出口、是否是阶梯教室
6.考场内是否有物品存放处
7.备用考场情况
3.考场封闭
1.考场布置完成后进行封闭,安排保安值班
4.试卷保管
1.试卷是否在保密室保管
2.保密室是否实行双锁管理
3.保密室值班安排及值班记录情况
5.试卷运送方案
1.10月24日试卷由保密室运送学校封卷室的运送方案、人员安排等
24日
1.试卷运送及分发
1.是否在8:00(下午13:00)前运送到封卷室
2.试卷分发前,检查装箱封条是否完整,试卷袋是否密封
3.破损试卷袋的处理(视有误破损及破损情况,应采取不同的技术处理)
4. 试卷分发人员安排及分工是否明确
5. 监考员随机抽取考场,两名监考员同时领取试卷并签字,监考员领取试卷后立即进入考场
2.考试前准备
1.楼层巡考员在监考员进入考场前到达巡考楼层
2.监考员应要求考生先签到后进入考场
3.考试开始
1.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
2.巡考员履行职责情况
3.是否发现作弊现象
4.答题卡保管
1.答题卡及试卷是否按规定要求送保密室保管
25日
1.答题卡及试卷保管
1、按试卷保管要求实施保管
2、破损卷、未启封的备用卷统一送考区
2.试卷销毁
1.监督员全程监督考点实施试卷销毁
2.试卷销毁方式、地点是否为保密部门指定
3.试卷销毁时不得开袋
4.确保试卷完全销毁
5.填写试卷销毁记录
23-25日
考点考试组织情况
1.领导到位情况
2.工作安排到位情况
3.人员分工到位情况
4.工作环节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5.工作开展总体评价
督查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