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 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 家林业局联合编制的《全国动物防疫体 系建设规划(2004-2008 年)》于日前发 布。规划总投资88.35 亿元,到2008 年, 通过中央、省、县、乡四级防疫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全面建成与新型兽医管理体 制与防疫队伍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
届时,力争使每年减少养殖业直接经济 损失170 亿元,减少间接损失450 亿元, 使农民人均增收50 元。力争到2015 年, 对禽流感、口蹄疫在内的重大动物疫病 实现全方位控制、区域性消灭。
《规划》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 总投资88.35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6.6 亿元,地方配套及自筹31.75 亿元。中央 直属项目原则上全部由中央投资解决。 地方项目总体上按东、中、西部地区确定 不同的中央、地方投资比例,其中京、津、 沪、苏、浙、粤六省(市)为1∶9,辽、鲁、闽 三省为1∶1.5,中部地区按1∶0.5,西部地 区为1∶0.15。
通过项目实施,力争每年可减少养 殖业直接经济损失170 亿元,减少间接 损失450 亿元,可使农民人均增收50 元;力争到2008 年养殖业产值将达到 18000亿元,比2003 年增加5500 亿元;有 力促进动物及其产品出口,畜产品增加 年出口额15 亿美元,水产品出口额增加 50 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