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当前核心工作抓实抓好,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长效机制,落实动物疫病防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认真开展动物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和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病死畜禽的行为,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切实抓好畜牧业生产,确保农牧民增产增收。指导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大户逐步调整养殖结构,发展适当规模养殖,提高群体质量,保护畜牧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认真组织实施能繁母猪、肉羊良种补贴等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增强养殖户发展信心,促进畜牧业平稳发展。
三、积极做好项目争取及组织实施工作,依托项目建设带动全旗畜牧业经济发展。重点推进退牧还草工程、肉羊养殖小区建设项目、肉羊良种补贴项目和游牧民定居工程4个在建项目,依托项目的强有力推动,提升畜牧业优化升级,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