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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5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505
    继今年元旦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并转入自查,厦门市集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于1月12日进入监督检查阶段。2月底前,该区农业部门将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通过执法专项行动,促进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厦门市集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重点与任务是,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促进农业投入品登记、审定和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等制度的有效落实。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产品登记等证照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与此同时,厦门市集美区开展农业生产用药执法检查,即重点检查农业生产记录和农产品检测制度,查处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它有毒物质的行为;种植业重点检查蔬菜、茶叶、水果中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畜牧业重点查处饲料、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厦门市集美区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品种是广大消费者普遍关心的大宗食用农产品;重点范围是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检测项目参数主要是农产品中禁用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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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目前,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于生产环节的农药种类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素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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