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重罚,奖惩并举
问题猪肉查而不死,原因有二,一是监管措施不够得力,给问题猪肉可乘之机,也有其加工窝点隐蔽,游击性强,造成监管难度大的原因;二是问题暴露后,对制售者的罚处,不论是经济上还是精神上,都未惩罚到痛处。因此,只有严管重罚,奖惩并举,才能遏制和减少问题猪肉流入市场。一方面加强监管的广度和力度,整合群众力量,实行举报有奖,并在个人信誉档案中添加荣誉记录,而对制售者则添加制假贩假的不诚信记录;另一方面,增大惩处力度,让制售者不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都感到“心痛”,认为得不偿失,并起到警示作用,从而无人敢制售问题猪肉。
提高刑罚标准 加大惩治力度
潜伏一年之久的加工窝点,仅此次查获的腐烂猪肉和所谓“腊肉成品”就达1.5吨,危害之巨可见一斑。全国人大的新近刑法修正案显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犯罪将提高刑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如果我们相关执法部门能建立长效防范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严厉处罚知情房东,对相关违法者提高刑罚标准,加大惩治力度,我们期待吃上放心食品的那一天就不再遥远。
食品安全检测的“被动”与“缺位”
问题猪肉的出现,折射的是食品安全检测的“被动”与“缺位”。食品安全的形势如此严峻且时刻变化,监管的方式和手段能否不再频频陷入被动的尴尬。食品安全监管、检测面向老百姓的餐桌,要体现即时动态监管,不能总是跑在食品安全形势的“后面”。
食品安全大于天。惨痛的教训一再表明,只要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监管出现任何形式的疏漏和懈怠,有安全隐患的问题食品就有可能大摇大摆走上餐桌,威胁人们身体健康。如何编织起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问题猪肉要严把流通环节
减少问题猪肉的产生,要严把流通环节。所有生猪必须定点屠宰,对进入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要进行检疫,合格的生猪加盖检疫合格章,屠宰后能进入到市场销售的肉也必须是来自定点屠宰场的,还要有检疫合格章。同时还要加大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不定时的对其进行检查,还要对市场销售的猪肉是否来自定点屠宰场进行监督,对不法商贩要严肃处理。相信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问题猪肉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能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