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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全面开展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30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95

为加强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和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乡村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农业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市对加强乡村兽医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合川区全面启动了对乡村兽医的培训、笔试、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今后乡村兽医必须持有《乡村兽医登记证》方能上岗。

一加强乡村兽医登记管理。为严格审核乡村兽医从业条件,规范登记程序,建立健全乡村兽医的管理档案,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逐级登记审查,逐级审核上报的原则,全面推进乡村兽医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乡村兽医的管理。目前,全区共注册登记乡村兽医人员351人,其中免考325人,通过考试26人。

二加强乡村兽医的业务培训工作。9月26日、27日,该区聘请了经验丰富、业务技能娴熟的中高级职务老师,对152名已申请乡村兽医登记的但未取得规定学历证、未取得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人员,开展了兽医专业理论、兽医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并结合培训情况对参训人员开展笔试,并将考试结果作为乡村兽医的从业条件之一,进一步提高乡村兽医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笔试中,该区畜牧局领导亲临考试现场巡视,纪检监查干部对命题、试卷、考试和阅卷进行全程监督,体现此次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三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对取得乡村兽医资格的从业人员,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其参加兽医专业知识学习和更深层次的学历深造,增强自身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兽医工作的需要;鼓励其到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促进乡村兽医合理流动,增强乡村兽医技术资源优化,为他们创造业务学习和交流平台,提升全区兽医从业人员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加强乡村兽医从业管理。为规范管理其从业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该区畜牧局严格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备案制度,将乡村兽医管理与村级防疫员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引入村级防疫员竞争上岗机制,加强对乡村兽医用药行为管理,自觉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更好地发挥基层兽医业务人员的保障和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的预警能力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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