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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六批假兽药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17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216

2010第六批假兽药公示

根据《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农医发[2010]36号),现将通知涉及的非法企业45家(附件1)、假兽药53批(附件2)、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486批(附件3)予以公示。

各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认真清查所经营和使用的兽药,发现上述企业和产品的,应及时报告辖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配合对非法产品的清缴销毁;严格按照兽药GSP和《上海市兽药产品确认制度》的要求,把好进货关,保证所经营和使用产品的合法性,对无有效证明的企业和产品,一律不得购进。

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非法企业及假兽药的查处,一旦发现,应立即暂扣查封,组织清缴销毁,并对有关单位依法实施处罚;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积极维护本市兽药行业秩序,对制假售假行为一查到底。

附件:1.2010年6、7月份非法企业名单

2.2010年6、7月份假兽药汇总表

3.2010年6、7月份合法企业确认的假兽药汇总表

第六批假兽药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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