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防检促发展、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树形象”为总体目标,着力推进机构队伍正规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全程监管常态化、管理方式信息化,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产品的安全,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动物检疫及检疫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了《动物防疫法》、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4个产地检疫规程、4个屠宰检疫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从行为规范和工作落实入手,严格检疫工作,紧紧围绕5个100%,即开展面、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运载工具及器具消毒面、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切实加强了检疫及检疫监督管理,使动物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深入推进动物检疫申报制和产地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申报制是改进动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大思路调整,是推进动物检疫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转变的重要制度。我县按照《重庆市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集中完成了14个规范化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建立健全了有关管理制度,公示了检疫申报程序和检疫工作人员,落实申报窗口坐班制,及时受理检疫申报和派出检疫人员实施现场检疫。通过印发《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户明白》;与养殖户、贩运户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强化宣传引导,将动物检疫申报制的有关规定宣传到每一个养殖户、贩运户。今年上半年,共实施生猪产地检疫12.33万头,禽144.92万只。
二落实驻场检疫监督制,规范开展屠宰检疫。
今年上半年,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建设经费,协调屠宰场落实建设场地,完成了铜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重庆市益星食品有限公司驻厂检疫监督组的建设,并正式投入了使用。通过努力协调,为驻厂监督检疫组争取到了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休息室等各一间,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规范了检疫行为,严格到岗到位实施检疫。严把入场检查、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四道关”,进一步强化了屠宰场业主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责任,督促业主严格落实“快进快宰”制和入场动物严禁分销出场制,规范开展待宰圈舍、屠宰场地和用具清洗消毒,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共实施生猪屠宰检疫11.15万头,禽133.64万只。
三强化专项整治,规范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
按照《重庆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填写动物检疫证明的通知》(渝动卫监发[2010]5号)和《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动卫监发[2010]39号)的精神,我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整治,加强了对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对11个基层兽医站、检疫组,28个乡镇的屠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冻库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动物产品检疫包装标志,禽类检疫合格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和规范整顿。检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逐级发放和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完善领用记录,实施可追溯管理。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出动车辆40余台次,共查出崔某等4名检疫员在票证使用和填写、检疫操作、上岗情况等方面的违规行为,根据《铜梁县检疫工作管理办法》分别对这4人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
二、强化流通监管,切实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贯彻101号公告。
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管,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我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101号公告,认真落实调运动物检疫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度。通过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张贴公告等宣传方式,提高了101公告在广大经营户中的认知度,有效推进了检疫审批或备案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动物调运的监管力度。
二强化动物调运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101号公告、市指挥部6号文件和市农委15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动物调运监管“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增添措施,确保监管落到实处。通过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调运前备案,提高备案率。严格查验检疫、消毒及有关备案材料,无备案手续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禁入境。严格屠宰场、养殖场、冻库、交易市场把关,严查手续不全或未经指定道口检查站监督检查并签章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外调入非屠宰用动物隔离观察制,降低发病风险。
三强化引种审批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外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引种,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分级审批责任,规范种用、乳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市外引进行为。严格指定道口检查站监督检查和引入后隔离观察,确保审批制度落实。
四强化经营储藏环节监管,确保动物食品安全。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对永辉超市、重百超市、东门市场、李家湾市场等大中型市场、超市、冻库以及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重点集体用肉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率。督促建立检疫信息台帐,实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经营贮藏场所普查备案,确保做到经营动物产品的经营户心中有数。
三、强化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一严格日常监管程序。认真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书档案标准化、联防联动制度化的“四化”要求,以“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为工作重心,努力实现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案件零差错、执法零投诉的“四零”目标,确保监管无漏洞。
二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试行)》要求,坚持严格执法、科学执法、人本执法、公正执法和责任执法的执法理念,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严谨、文书制作规范。按照《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管理规范》要求,加强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辆管理,规范使用警灯警报器,保持车辆外观制式的完整性和有关手续的有效性。
三严处违法行为。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动物卫生监督秩序。加强联防联动,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交巡警联合的长效机制,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查处大案要案,树立社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上半年查处违法行为14起,用一般执法程序3起,罚款8000余元,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
四、强化检疫队伍培训,提高监督队伍素质,树立行业形象。
一强化培训,提高检疫队伍素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铜梁县2010年度动物检疫员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检疫员的分工不同,对全县196名检疫员、监督管理员分三期培训。第一期为产地检疫员培训,侧重于法律法规和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的培训;第二期为屠宰检疫员培训,进行法律法规、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培训,侧重于摘除三腺实践技能操作和考核;第三期为监督管理员,主要进行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案券制作等方面的培训。本次重点培训了《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票证规范化填写》、《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12个法律法规和文件。培训后,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通过本次培训,提高了检疫员的思想认识、法律观念和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检疫队伍定人、定事、定点、定量、定时的“五定”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积极组织检疫人员参加后学历的教育,提高检疫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规范队伍管理。
五、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动物及产品经营者报检意识不强,由于不能上路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给监督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监督执法经费缺乏,监督设备设施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防范力度,着力推进“五化”建设,有效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促进公共卫生安全。
三争取工作经费,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检疫队伍建设,提高检疫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