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为严防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该县统筹安排,强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养殖场(户)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二是加强消毒灭源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兽医技术人员指导养殖场(户)开展查源和消毒灭源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检疫监督职责,严格执法,严禁收购、加工、运输及经营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确保病死畜禽不出场、不出户。对病死畜禽一律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处置。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死畜禽必须采取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工作。加大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力度,特别是对补栏畜禽及时补免,防止疫情发生。
四是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动物疫苗及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报告,有效反应,防止扩散蔓延。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派出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免疫、消毒、疫情监测和报告等关键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督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