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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13  作者:信风  浏览次数:158

六项措施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易门县畜牧兽医局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加强监管,严格把关,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合专项检查。积极与县商务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禽产品市场、活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进行专项重点检查,严禁病害肉上市,确保市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畜禽饲养投入品的监督检查和兽药残留监测。每月对全县100多户畜禽养殖大户饲喂的自配料和成品料进行监督和检查,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禁用兽药。对畜禽养殖大户进行宣传指导,要求合理安全使用兽药,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和免疫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提高养殖用药水平,从源头上保证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兽药、饲料市场的专项整治。每月对全县31户兽药和95户饲料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以禁用兽药、饲料为重点,对超过保质期和无批准文号的兽药、饲料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查处过期兽药199袋,货值151.8元,过期饲料154公斤,货值925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经营户在选购、贮存、使用兽药饲料等环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畜禽用药用料安全。

四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产地检疫工作,实行动物和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易门县畜牧兽医局在全县各乡(镇)、村、组等聚集地设立产地检疫报检点82个,在报检点公布报检电话及监督电话,并粘贴、发放宣传材料11000份,使全县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严防病畜从生产地进入市场交易、屠宰和运输;屠宰检疫按照相关程序严格同步检疫,检疫率达到100%,确保上市猪肉合格。

五是加强生鲜乳的专项整治。对产奶牛进行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监测,均无阳性。同时,要求养殖户严格防疫制度,严禁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等非法违禁物质。

六是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畜禽养殖、贩运、屠宰经营及兽药饲料经销户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签定《动物防疫监督责任书》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通过培训,让广大农民群众、畜禽养殖户自觉增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掌握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技术,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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