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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积极做好兽药GSP实施的各项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13  作者:晨曦  浏览次数:319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秩序,九江市农业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兽药GSP实施的各项工作。一是建立检查员队伍。挑选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组建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已推荐上报14人进入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库。二是加强培训。6月份,举办了全市畜牧兽医行业法规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GSP实施细则、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等;9月9日,组织参加了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班和考试。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市所有兽药经营店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辖区内兽药经营主体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本着先易后难、先城市后乡村的原则,逐步对现有的兽药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检查,对达不到兽药GSP条件的限期整改完善。四是开展试点工作。要求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兽药经营店,开展兽药GSP实施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县推广,并要求2012年3月1日前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全面强制实施兽药GSP。五是做好过度期换证办证工作。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日为兽药GSP实施过度期,对到期换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其《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律不得超过2012年2月29日。对新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按照《江西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以后,方可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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