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09]10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中心承担了上海市和河南省2010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按照要求,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于2010年7月21日至7月22日分别对上海市和河南省的郑州市、洛阳市和商丘市进行了第三次抽样工作,于7月26日至8月30日进行了检测工作。
本次共抽检样品200批次,其中,上海市100批次,河南省100批次。检测项目包括猪尿、猪肝中β-兴奋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猪肝中重金属(铅、镉)、猪肉中磺胺类药物和重金属(汞、砷、铅、镉)、牛肉中盐酸克伦特罗和重金属(汞、砷、铅、镉)、羊肉中盐酸克伦特罗和重金属(汞、砷、铅、镉)、禽肉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禽蛋中三聚氰胺。总结报告及监测结果已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