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农业部统一安排,我国兽药经营企业于2012年3月前需全部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要求,否则将被勒令退出兽药经营行业。根据上级要求,我市确定了首批兽药经营GSP试点企业50家,涉及到全市九个区县市和四个开发区。该批GSP试点企业将在余下一年半时间内为我市推行GSP工作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为兽药规范经营作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