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市畜牧兽医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绵人流动函〔2010〕]354号),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现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名额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二全日制预防兽医学专业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现代化办公能力;
四28周岁以下(截止2010年7月31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六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其他规定条件。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市人事局和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直接考核招聘工作。
考核的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9日- 2010年8月23日(每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滨河北路中段89号长林集团(市畜牧兽医局临时办公区)。联系人:肖红,联系电话:0816-2366154。
3.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名表附后,考生本人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
4、携带资料:《绵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上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两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报考者应提供个人彩照电子版(要求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文件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复审、确认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费用
经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四领取通知书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市畜牧兽医局将电话通知本人,并领取《综合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核记分办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最后总成绩按综合面试成绩计分。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考核
市畜牧兽医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市畜牧兽医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体检结论、考核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市畜牧兽医局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市畜牧兽医局凭市人事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市畜牧兽医局报到,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市人事局审批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监督电话: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科:0816-2267561
市畜牧兽医局人事教育科: 0816-2366154
本文章来自www.edu-hb.com 湖北招生考试网原文链接:http://www.edu-hb.com/Html/201008/20/201008202140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