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兽药饲料是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质量问题事关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及公共卫生安全,违禁药品的添加,至使饲料有毒有害和兽药残留超标,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云南省农业厅、红河州畜牧兽医局近期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建水县的实际,县畜牧兽医局将把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下半年畜牧兽医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一、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站、所、中心的技术骨干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此项工作分步骤分阶段进行 1、摸底调查阶段,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的经营场所、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作详细的摸底,并造册登记。2、宣传动员阶段,召开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会议,宣传《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2010年第3号令、《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假劣兽药饲料的识别方法、农业部公布的非法生产企业,让经营户合法、守法经营,自觉抵制经营假劣产品。3、自查自纠阶段,将省州下发的兽药饲料抽检不合格目录印发给兽药饲料经营户,让其对照自查自纠,有售不合格产品的立即下柜,停止销售。4、全面清查阶段,按照省、州畜牧兽医局下发的检查登记表格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并将兽药饲料经营户的相关档案信息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督促整改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5、案件查处和建章立制阶段,根据州兽药饲料监察所提供的兽药、饲料抽检检验报告结果,对检验不合格品种进行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6、全面总结阶段,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后如何开展兽药饲料监管进行客观分析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到2010年11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