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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畜牧局“三四五”规范公开承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13  作者:旭日  浏览次数:197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泸州市龙马潭区畜牧局紧密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三四五”规范公开承诺。

一是承诺部署“三结合”。以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为载体,将争先创优活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为民办实事好事相结合,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做争先创优践行者。

二是承诺内容“四突出”。围绕创建“五好四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五争”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内容,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在承诺内容上,要突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突出承诺办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突出创新争先,适当提高承诺目标;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必须达到的要求。

三是承诺程序“五步走”。按照“科学定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扎实践诺、严格评诺”的程序,开展公开承诺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把为民服务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由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加以完善或修订,并重新进行承诺。承诺事项正式确定后,通过文件、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群众共识,亮明承诺目标、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亮明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公开后,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结合承诺内容,联系当前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扎实践诺。完善督导检查机制,把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准,建立承诺台帐,跟踪兑现时限,落实群众评议。完善奖先促后机制,突出机制拉动,对认真履行承诺的党员干部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排名落后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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