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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首次开展大范围大批量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12  作者:一天  浏览次数:175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切实加强全市动物产品质量监管,十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大范围、大批量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此次检测范围广、批次大、类别多、代表性强、检测合格率高,为掌握全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提供了很好的第一手资料。

为切实抓好此次全市动物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十堰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手行动,全力以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动物疫控中心增派一名业务人员,加强了中心实验室力量。为提高检测水平,十堰市畜牧兽医局投入10万余元检测经费改善检测设备,购买检测试剂,确保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检测取样地域包含十堰城区和各县市区,范围涵盖动物饲养、屠宰、加工、销售、储藏等各个环节,所有样品分别采集于规模化养殖场(户)、屠宰场、超市、农贸市场、动物批发市场。此次共抽检各类动物及产品244批次,样品460份,其中猪肉36批次,样品36份,猪尿86批次,样品86份,鸡蛋24批次,样品24份,猪肝41批次,样品41份,牛肉15批次,样品15份,鸡肉42批次,样品42份。以上检测样品既有猪、牛、羊、鸡等动物产品,又有动物尿液等样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本次监测中,对所有采集的动物产品样品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氟喹诺酮类药物、磺胺类药物、三聚氰胺、氯霉素等违禁类药物残留等6大类18个项目的检测。

本次检测中,坚决贯彻科学的检测方法。一是针对不同的检测项目,实行分类检测,并采用了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胶体金等科学先进的检测方法。二是实验室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方法,并参照国际公认方法执行。三是严格筛选生物制剂。检测中采用的生物试剂均采购于农业部标准备案、定点生产的厂家。四是科学统计分析。检测结果分析与统计均按照国家标准,并采用专业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和统计,确保了其科学性、正确性。

此次检测的244批次,460个样品中违禁兽药残留全部为阴性,合格率达到100%。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十堰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扎实监管有效,而且标志着十堰市中心实验室药残检测工作已步入了日常化运行,为保障十堰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确保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筑起了双道安全屏障,为有效防范和杜绝突发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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