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牧饲便函[2010]第154号文件和渝农发[2010]250号文件精神,近日来,我局紧紧围绕《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畜产品质量和畜产品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加强饲料产品标签监管力度,全面提升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饲料标签》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它是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饲料生产和经营环节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生产者、经营者行为的有效措施。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晏文学任组长,副局长郑义任副组长,技术推广站、综合科和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饲料源头监管。我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检查在市农委统一安排部署下,由我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大力宣传、贯彻《饲料标签》国家标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
通过下乡宣传、上门服务等方式,认真开展《饲料标签》国家标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畜产品科普知识,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生产经营,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发放宣传资料250余份。
三、加强沟通信息,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方便群众,加强信息沟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确保饲料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畜产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强专项整治监督,规范饲料标签和流通环节的管理。
采取以专业检查为主、联合集中检查为辅的办法,以《饲料标签》国家标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对生产、经销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标签标准、卫生标准等)的企业和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畜产品质量和畜产品安全大检查。从8月1日——10日,为期10天的饲料产品标签大检查,共出动执法监管车辆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饲料生产厂家1家,检查饲料标签3批次,经查我县三合饲料厂生产的668A生长育肥猪浓缩饲料、318A仔猪浓缩饲料、998A猪用浓缩饲料三批浓缩饲料,符合《饲料标签》国家标准,目前该厂只生产这三批浓缩饲料。
通过饲料产品标签大检查,整顿饲料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对企业的产品标签进行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标签标准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图:三合饲料厂
图:饲料标签执法检查